各系部:
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16年下半年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3个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我院老师可以从三级开始申报,学生可以申报四级、三级,申报三级的学生必须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年龄须在199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
二、考试时间:11月19、20日。
三、报考须知
(一)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职业的,须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生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人员到成教培训部领取《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存档表》,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同时提供近期同底版红底免冠一寸两张、二寸一张。
(三)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同底版的电子相片,要求图片清晰无污点,大小不超过20K。该电子相片作为准考证、证书的身份识别,一旦上报不再受理更改。
(四)当次考试缺考者,省中心不予退还鉴定费。
四、其它事项
(一)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期为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二)费用 :
鉴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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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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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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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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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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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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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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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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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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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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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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