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文,授予我院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一年来,院党委带领全体师生员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四个结合”,即文明创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文明创建和大思政工作相结合、文明创建和治理结构完善相结合、文明创建和内涵建设相结合;抓住“四个重点”,即抓核心、抓根本、抓载体、抓特色;努力实现“一个转变”,即文明创建由阶段化向常态长效化转变,扎实推进了特色鲜明的文明创建工作和学院事业发展。
文明创建无止境。2013年、2014年、2015年,我院连续三年被山西省直文明委授予“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次“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成功,是全院师生向党的十九大的隆重献礼。
(党委宣传部 供稿)